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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经济学视角下金融担保的风险生成及治理研究
时间:2012-09-28       稿件来源:东华大学旭日工商管理学院金融系 顾海峰

       本研究是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基于银保协作路径的商业银行信用风险识别与预警机制研究”的阶段性成果,于2011年立项,批准文号为11YJC790051,研究期限为3年,课题主持人为东华大学旭日工商管理学院金融系顾海峰研究员。设立一年来,该项目按照预定计划推进研究工作,目前已有2篇成果刊登于CSSCI源刊,后续成果正在逐步推出。下面主要对本研究成果作一介绍:
       在金融市场进行金融交易的过程中,存在着广泛的信息不对称现象。从国家角度来讲,必须有办法解决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金融市场上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如果不能做到这一点,金融市场就不可能健康发展,金融资源就无法实现最优化配置,衡量金融制度是否完善和有效的,取决于制度本身在多大程度上能解决信息的不对称问题。金融体系使资金从缺乏生产性投资机会的经济代理人向拥有这种机会的人转移成为可能。除非金融体系能够高效地完成这一过程,否则,经济体系将不能良性运行,经济增长将受到阻滞。金融体系高效运营的一个关键性障碍是信息的不对称问题,也就是金融合约的一方比另一方拥有更少的精确信息。例如,借款人(债务人)常常比贷款人(债权人)对贷款用于的投资项目的潜在回报和风险程度具有更多的信息。信息不对称引发了金融体系的两大基本问题,那就是金融市场中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由于信息不对称原因,银行在与中小企业的博弈中对中小企业实施“信贷配给”就成为银行的理性选择。考虑到信贷配给及其界定现象,抵押资产不足、信息不透明的中小企业在很大程度上将被配给出信贷市场,以规避因信息不对称而可能造成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Berger、Banerjee、Alian、Stiglitz等学者从引入中小金融机构角度,通过双方的长期合作而拥有优势资源这一核心原则展开理论研究,以解决中小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上述理论最大的不足在于,他们仅仅是从银行内部结构与代理成本差异的角度,为小银行对中小企业的比较优势提供了一种解释,它并没有证明小银行的存在降低了银行搜集与处理信息的边际成本,从而并没有改善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
       此外,均衡信贷配给是将银行与企业作为整体性因素进行考虑的,并由此来确定均衡利率与信贷配给的数量,这其中已包含了结构性因素。因此,引入中小金融机构仅仅是银行的专业化分工,而不是小银行融资的信息优势,中小金融机构的引入并没有改变信贷配给的均衡位置,而只是通过增加中小金融机构的数量弥补了部分“信贷缺口”。而在金融市场配置金融资源失衡的条件下,引入中小企业金融担保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有效缓解信息不对称,以改变信贷配给的均衡位置,促使信贷配给的局部均衡向总体社会福利均衡收敛。然而,在金融市场配置金融资源失衡的条件下,引入中小企业金融担保机制,仅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有效缓解信息的不对称问题,根本无法完全消除信息不对称。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中小企业金融担保机构在降低金融交易风险的同时也有可能产生金融风险,这种金融风险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由于金融担保机构与中小企业之间存在着外部信息不对称而导致中小企业金融担保风险的形成;二是由于金融担保机构内部所有人(委托人)与经理人(代理人)存在着内部信息不对称而导致中小企业金融担保风险的形成。由于金融担保机构承担了大部分或全部的风险,成为信息不对称下风险的最后承担者。
       对此,深入揭示金融担保的风险形成机理,对于我国金融担保业建立切实有效的风险防范与控制机制,从而实现我国金融担保业的可持续发展,是极为重要的。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本文试图从信息经济学视角,深入探讨金融担保风险形成的机理问题,并给出了风险治理的相关策略,为我国金融担保业的科学运营提供重要的决策参考。
       本研究的主要贡献在于:
       1、通过建立连续型概率模型,从信息不对称视角深入揭示了金融担保风险生成的外部机理。本研究认为,因担保机构无法完全消除其与借款企业之间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导致高风险的借款企业为获得贷款资金,将通过“粉饰”财务报表等违规行为,以“骗取”担保机构的贷款担保,从而使得金融市场发生逆向选择问题成为“常态”,逆向选择是金融市场担保机构与借款企业之者信息不对称的必然结果,而逆向选择的发生,往往将低风险的优质借款企业排除在担保及贷款之外,从而导致金融担保风险的形成。
       2、通过建立委托代理模型,从信息不对称视角深入揭示了金融担保风险生成的内部机理。本研究认为,因担保机构内部信息不对称的存在,担保机构内部股东层因无法准确观测到经理层的真实努力程度,导致经理层为博取风险收益而发生道德风险,道德风险的后果就是经理层其经营风险水平设定在股东层所预期的风险水平之上,一旦风险控制能力不足,将引发作为委托方的股东层的风险,而作为直接责任人的经理层所承担的风险是微不足道的,而经理层道德风险的发生,将导致金融担保风险的形成。
       3、从逆向选择治理视角提出金融担保风险的治理对策。本研究通过将资产抵押或质押机制引入数理金融模型,研究发现,对借款企业实施资产抵押或质押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有效防范与控制借款企业逆向选择行为的发生,一旦借款企业提供的资产抵押或质押规模足够,将可以完全规避逆向选择问题。
       4、从道德风险治理视角提出金融担保风险的治理对策。本研究认为,应开展对金融从业人员的道德伦理教育,同时,还可通过法律法规形式,加大对担保从业人员的违规惩治力度,以实现金融生态环境的优化目标。一方面,通过伦理道德教育等方式,可以对经理层形成行为准则上的软约束,从而抑制经理层道德风险发生的道德驱动因素;另一方面,通过法律法规的惩治性,可以加大经理层的违规成本,使得一旦违规所涉及的相关成本达到得不偿失的程度,从而抑制经理层道德风险发生的利益驱动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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