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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气候变化经济学学术研讨会”综述
时间:2018-09-20       稿件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

    本次研讨会受到中国社会科学院学科建设“登峰战略”中“气候变化经济学”优势学科建设项目资助。2017年8月18日至20日,依托“中国社会科学院学科建设登峰战略”中的“气候变化经济学”优势学科建设,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经济研究》编辑部和《城市与环境研究》编辑部共同主办的首届气候变化经济学学术研讨会在北京香山会议中心召开。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学部委员蔡昉,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主任、国务院参事、科技部原副部长刘燕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气候司副司长陆新明,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学部委员高培勇,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田雪原、汪同三,国际合作局局长王镭,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所长潘家华,以及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科学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气候战略中心、中共中央党校、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的一百多位专家学者参加了此次研讨会。
    本届研讨会共收到应征论文72篇,经过严格评审,选出获奖论文10篇。参会者就气候变化经济学学科建设、全球气候变化治理、经济结构变迁对碳排放的影响、国内低碳政策进展、减排效应评估与路径研究五大主题展开热烈讨论。

    一、 气候变化经济学学科建设

    气候变化经济学学科的建立,既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客观需要,也是指导中国经济转型发展的内在要求。蔡昉强调气候变化经济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气候变化经济学的创建应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学“添砖加瓦”。建议深入推进四项研究专题:一是从供给侧和需求侧双向推进全球气候治理;二是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相结合,以绿色发展理念指导“三去一降一补”;三是将气候变化从公共产品的角度与国际关系分析和全球战略相结合;四是加强峰值问题的经济学研究,引入广义的成本收益分析,主动引导碳排放转折点早日到来。陆新明表示,气候变化经济学伴随气候变化问题产生和发展,开展气候变化经济学的研究正当其时;中国社会科学院将气候变化经济学纳入学科建设“登峰计划”,具有战略性和前瞻性,对当下应对气候变化问题具有重大现实意义。高培勇认为,从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角度,气候变化和环境问题日益成为人民生活的必需品,气候变化问题也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和关注。本次研讨会的召开意味着中国的学者开始着手气候变化经济学的构建工作,这对于中国经济学界,乃至全球经济学界而言,都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经济研究所对构建气候变化经济学同样负有历史责任,要从学理和方法论支撑方面做出自己的贡献,特别是《经济研究》作为经济学领域顶尖的学术刊物,应以特有的方式来推动中国特色气候变化经济学的学科发展。刘燕华认为气候变化问题既是自然科学问题,更是政治和经济问题,气候变化经济学的研究应从自然、政治和经济等多重角度综合考虑。田雪原介绍了海南旅游健康产业的发展,指出在工业、农业、交通区位等方面不具有优势的情况下,清洁的空气也是财富,阐明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真谛。汪同三指出,气候变化经济学要注重方法研究,尤其是定量分析方法的运用,气候变化经济学应寻求环境与经济的合理权重,解决好非经济目标和经济目标之间的冲突。王镭指出,随着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推进,推进气候变化经济学的学科建设意义重大。他认为气候变化经济学既要体现中国特色,又要为现实服务,需要加强学科交叉意识,并注重与“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问题相结合。
    潘家华详细介绍了气候变化经济学的学科属性、学科源流、学科定位、重要领域和未来发展方向。他指出,气候变化经济学是研究气候变化背景下维系和提升气候生产力的理论、制度、机制、方法和政策的学科体系。从经济学属性认知上讲,气候变化经济学涉及外部性问题、公地悲剧问题、权益问题、发展问题、制度问题、风险问题和社会选择问题。从学科定位来说,气候变化经济学具有交叉性、复合性、综合性、集成性等特征,既包含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的交叉,又包含社会科学内部多学科的融合。目前相关研究领域包括气候风险、外部成本、碳市场、国际气候制度、碳预算管理、适应能力和碳公平等,未来可着眼于气候变化实证经济学、气候变化规范经济学、气候风险、气候经济学方法论和气候变化政策等研究,在学科体系、学术体系、教材体系、话语体系上实现创新。

    二、 全球气候变化治理局势与中国的应对战略

    美国退出《巴黎协定》增强了全球气候治理机制的不确定性,中国一直本着负责任的态度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际社会对中国引领未来气候治理进程充满期待。刘燕华分析了美国“退约”将引起一系列全球气候变化格局的重大变化,如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分担将在全球发生变化,有关碳金融和碳市场的地区规则和新的气候治理制度安排将会产生,应对气候变化基础设施投资将会增加,绿色经济和绿色政策将得以普及,未来需要加强对气候风险的判断和防范,关注优化排放权等无形资源的分配。薛进军则认为作为最大的碳排放国家和最大的碳减排国家,绿色低碳“一带一路”与绿色低碳全球化将使中国成为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的最大受益者,这为中国引领全球气候治理提供了机会。
    针对应对气候变化的长期战略,邹骥认为中国的关键任务在于塑造社会价值观、培育持续发展动能、降低社会成本、明确达峰后的长期发展目标及其实现路径等,可从四个维度着手建立应对气候变化中长期战略经济分析框架:一是将库兹涅茨曲线转折点与新动能增长点相结合,据此确立新的发展目标和环境目标;二是构建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可信服的减排目标技术路线图;三是依据收入水平、结构水平和结构变化的互动关系,找出减排的驱动因素;四是分析体制、政策和利益相关者行为的演进。张永生认为气候变化危机本质上是发展范式危机,需要重新定义发展,通过对发展目的、分工组织模式的重新思考,逐步建立起经济、环境、社会、文化和治理“五位一体”相互促进的新发展范式。齐绍洲通过建立门槛模型,深入分析了经济发展、基础设施、金融发展和制度质量对贸易开放绿色技术溢出效应的影响及作用机制,认为贸易开放整体有利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应注重诱发出口贸易中的绿色技术溢出,同时促进沿线国家的制度建设和金融发展。

    三、 经济结构变迁对碳排放的影响

    经济结构的转变引起了碳排放总量和碳排放转移的变化,也增加了碳排放核算的复杂性。张增凯和林金泰从产业分工视角研究区域碳排放转移的经济距离,认为分工的深化使贸易形式由最终产品贸易过渡到以中间品贸易为主,碳生产地与消费地相分离使得碳转移路径变得复杂。多区域投入产出模型的测算结果表明,中国区域间贸易隐含碳排放占中国碳排放总量的37%,平均碳排放转移长度为134。
孙华平等探究了全球价值链下中国的隐含碳问题。他们测算出20个代表性国家35个产业的出口净隐含碳及其在全球价值链上的分工位置,进一步以二氧化碳总排放量为被解释变量,以全球价值链参与度、人力资本等为解释变量进行回归,认为中国是最大出口净隐含碳国家,出口部门仍处于价值链下游,GDP、全球价值链嵌入程度和产业结构对减排影响较为显著。
    张涛和任保平利用两部门动态随机一般均衡模型,探讨了长期结构转型和短期部门生产率冲击对我国碳排放、最优减排政策的选择以及宏观经济的影响。研究发现,结构转型能够减少碳排放、改善环境质量、增加产出和消费者效用,效率驱动的结构转型比政策驱动的结构转型更有效。减排政策的实施引起生产者和消费者福利的损失较小,长期确定性条件下,限额政策较优,最优限额随结构转型应该保持每期较稳定的额度;短期生产率冲击下,碳税政策较优,最优碳税政策应随生产率的冲击同向变动,并保持一定的持续性。

    四、 低碳城市试点和碳交易市场建设

    低碳城市试点、碳交易试点等政策的推进,夯实了我国低碳发展的制度基础,也推动气候变化经济学从理论走向实践。庄贵阳详细阐述了低碳城市评价指标体系的架构和方法学。他认为,低碳城市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应基于对低碳城市建设效果评估的现实需求,深入挖掘低碳城市的内涵和理想的“目标模式”,并与国际评价标准相对接,考虑不同城市类别、兼顾现状评估与努力程度评估。他介绍了由1个宏观目标和8个重要领域构成的低碳城市评价指标体系。这一指标体系遵循内涵差异性、低碳相关性、政策导向性、自身特色性、区域差异性的原则,最终将服务于发改委自上而下评估考核、地方政府自评估以及第三方评估。
    徐晋涛运用合成控制法评估了7个碳交易试点的减排成效。他以2013年为断点,利用1995—2015年间的GDP、人口、人均GDP和二产比重等数据预测碳排放,将非试点省份以不同权重合成一个虚拟省份作为参照对象,与各试点省份的碳排放变化趋势作比较。结果显示,各试点的碳减排效果差异较大,只有湖北、广东(包含深圳)在交易试点设立后的减排效果明显,这得益于政府重视、环保制度创新和良好的社会环境。他认为已有试点的表现并不足以支持全国性碳市场的建立,关键在于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
    碳定价、碳排放权初始分配的机制设计和政策效应等问题也受到与会学者的关注。王班班和魏杰将半参数回归模型与反事实情景碳定价模拟相结合,研究了碳定价政策对工业能源消费的潜在效应。研究发现,中国大部分工业行业的能源消费价格弹性是稳定的,而黑色金属、石化、电力等已被纳入碳市场的行业存在着显著的节能效应;碳价格可能会极大地促进我国工业节能目标的实现,最终的政策效果还需考虑政策交叠、协同效应以及我国未来碳市场制度设计的影响。
    魏立佳和彭妍运用实验经济学的方法,通过比较欧盟、北美、中国(广东)和无稳定机制条件下的碳排放权市场的运行情况,探讨了碳配额的价格波动风险及其稳定机制。研究表明,宏观经济周期和企业的非理性交易会对碳市场的价格波动产生推波助澜的作用。碳价波动下,中国(广东)机制和北美机制能够较好地维持市场的稳定性,而欧盟的数量机制和无管制的市场表现都不尽人意,低排放企业相对于高排放企业在中国(广东)的碳市场中获得的优势最大。
    周鹏和闻雯采用双寡头两阶段博弈模型分析了竞争性市场环境下企业在面临政府和消费者的双重压力时如何减排和制定产品价格。模型通过逆向推导法求得均衡结果,发现在激励企业减排行为上,碳交易价格和消费者低碳意识具有加权效应;政策制定者应先提高碳价格,再促进消费者低碳意识的提升,给企业形成碳减排激励的同时,尽可能减少负面经济效益。
    李季和王宇建立多区域、多部门CGE模型,模拟分析历史法、拍卖、基于产出方式及其与拍卖混合等配额分配方式对我国宏观经济、产业竞争力和碳泄露的影响。结果表明,由于我国出口型排放密集产业的碳强度高于发达国家,实施单边减排政策将造成该产业生产成本上升、竞争力下降;初始配额分配方式需要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并与其他政策相搭配;基于产出方式及其与拍卖混合的方式,有利于在减排和保护产业竞争力之间实现平衡。

    五、 中国减排效应评估与路径研究

    众多学者基于建模和数据分析等手段,提出涵盖宏观目标和微观主体、生产端和消费端、事前约束和事后评估、行政约束和市场手段等不同层面的减排路径。王铮从库兹涅茨曲线谈及气候变化经济学的来源,并分析了气候变化经济学集成评估模型IAM(integrated assessment model)的三个难题,即技术进步如何起作用、升温下气候因子的作用的函数关系、国家间的贸易或经济相互作用如何影响碳排放。刘昌义等则认为传统的IAM模型在实践和空间尺度上的描述不够精细,而气候系统模式(CSM)过于庞大复杂,且无法与IAM有效嵌套匹配,因而需要利用BCC_CSM模型重新构建简单气候模式(SCM),与中国气候变化综合评估模型(China climate change IAM)相匹配。
    石敏俊认为新能源发电具有正外部性,在全球层面表现为减少碳排放,在地方层面表现为减少环境污染排放和化学能源依赖;煤电具有负外部性,其外部性成本由资源损耗成本、环境污染损失和碳排放损失构成。通过对二者成本的比较分析得出,煤电的资源损耗成本难以完全内部化,使得可再生能源发电不具备成本竞争的优势;目前“标杆电价+补贴”的可再生能源政策未能完全体现煤电成本的外部性,也导致可再生能源发电对财政的补贴越陷越深,“绿色证书交易+区域差别化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的可再生能源政策是可行的选择。
    在微观主体的减排上,赵忠秀从低碳校园、低碳社区等微观主体入手,推进低碳智慧管理。他以低碳校园为例,提出建立基于大数据应用的低碳管理综合服务平台,为校园带来能耗、碳排放实时监控动态分析、用能预警、在线诊断、节能减排、技术更新等一体化的低碳服务,从而能同时获得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在宏观层面的减排上,姜克隽分析了全球15度目标下我国的能源利用状况、相关技术支撑,以及工业、建筑和交通等各部门的减排途径。他预测在15度目标下,2060年前全世界会进入零碳排放,相应的碳预算只有1900亿吨到2300亿吨。中国在2050年可以实现零排放,15度下的能源情景要求全部推进电力化。
    关大博认为,由于区域消费不仅引起本地区的碳排放,而且会通过区域贸易导致其他地区的碳排放增长,因此消费端将成为未来减排的关键领域。他详细介绍了中国碳核算数据库(CEADs)。CEADs相关数据的分析表明,在国家层面上,目前中国隐含碳增长量达到50%,大部分是由于与印度、非洲等发展中国家贸易而产生,因此南南合作在未来减排中具有重要作用;在城市层面上,北京、上海和天津等超大城市70%的消费端碳排放源于外调,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生产型城市会向消费型城市转化。
    张中祥分析了碳泄露的渠道、影响及应对措施,指出竞争性渠道和矿物燃料燃烧是碳泄露的两个主要渠道。解决碳泄露主要有配额和边境调节两大选择,前者在减少产量损失的目标下较有效,后者涉及WTO规则贸易争端问题,但对于真正解决碳泄露更为有效;此外,将碳排放跟产出挂钩、同时对所有产品征收消费税的综合减排方案比单独减排更有效。
    在优秀论文点评环节,专家们肯定了获奖论文的现实性和规范性,同时提出应加强四方面的研究:一是论文的研究应落脚于对政策的启示;二是加强多视角、跨学科、跨行业气候变化经济学问题的研究;三是加强对适应方面的研究;四是加强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相互关系的研究。闭幕式由潘家华所长进行总结发言。他指出,气候变化经济学学科的建设需要在理论上进行范式的转换和学科体系的创新,要在学理和方法上构建中国特色的、有世界影响的气候变化经济学。推动气候变化经济学学科建设的任务依然繁重,也希望下届研讨会能更上一个台阶。

  • 主管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     主办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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