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研究论坛
当前位置:首页 > 经济研究论坛
“首届中国能源与环境经济学者论坛”综述
时间:2018-09-20       稿件来源: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能源经济与能源政策协同创新中心

    中国经济发展进入了新常态阶段,能源与环境在绿色发展议题中的关键作用愈加明显,一系列粗放发展模式下积累的能源与环境问题亟待解决。近几年在国家发展的重大需求引领下,能源与环境经济学科得到了长足发展。为科学解释现阶段中国能源约束与环境污染等现实经济现象,探讨适应中国经济绿色低碳发展的宏观经济政策与产业调整路线,越来越多的专家学者关注并从事中国能源与环境经济的研究工作。在此背景下,2017年5月20—21日,首届中国能源与环境经济学者论坛在厦门大学隆重召开。本届论坛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经济研究》编辑部、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能源经济系联合主办,厦门大学能源经济与能源政策协同创新中心承办。本届论坛共收到中英文投稿120余篇,来自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复旦大学、浙江大学等全国70多个高校的学者参加了论坛。
    5月20日上午论坛开幕,厦门大学副校长李建发教授、《经济研究》常务副主编郑红亮教授、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吴超鹏教授、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教授分别在论坛开幕式上致辞。论坛主题演讲由林伯强教授主持,瑞典皇家理工学院严晋跃教授、中国人民大学郑新业教授、复旦大学陈诗一教授依次发表了主题演讲。严晋跃教授以“能源系统的清洁转型”为主题,从时间、空间及人类活动三个维度介绍了能源领域的研究和发展状况,并剖析了目前的清洁能源系统,认为未来的能源系统除了涉及到能源技术问题以外,还需解决越来越多的能源与环境经济问题。郑新业教授以“论能源产业组织”为主题,阐述了市场化改革背景下的中国能源产业问题,提出从动态性、外部性、社会性政策等多个角度研究能源市场,并探讨以省为单位的电力体制改革与我国现行成品油价格机制的实际问题。陈诗一教授以“雾霾污染、政府治理与经济发展”为主题,实证分析并系统考察了雾霾污染对中国经济发展影响的异质性特征,认为房价、城市化以及人力资本是雾霾影响中国经济发展的三个重要渠道,而政府治理能够有效降低雾霾污染,并由此促进经济发展。林伯强教授在主题发言总结时指出,随着社会进步和分工细化,能源等领域的诸多问题需要经济学家和科学家共同解决,这决定了交叉学科的发展潜力,也表明了能源和环境政策研究在中国经济变革中的重要性。
    5月20日下午和21日上午,论坛分别围绕多个主题,进行了共计十个场次的专题研讨。根据分组报告主题,现从五个方面进行简要综述。

    一、 宏观经济与能源和环境政策

    宏观经济的新特征与外部冲击,往往会带来能源与环境条件的变化,从而对经济增长与产业转型造成约束。如何通过能源与环境政策的调整以应对这种趋势,正是本届论坛重点关注的主题之一。中国人民大学郑新业教授等以“经济总量、经济结构与中国能源消费增长”为题,研究经济总量与结构对能源需求中长期影响,发现高耗能行业的发展引致了44%的能源消费。在考虑高耗能行业比重不断下降的情景下,能源需求可能在2020—2030年间出现拐点。结论表明,调整产业结构,尤其是调控高耗能行业的比重才是实现中国能源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西安交通大学李江龙教授以“中国绿色经济增长与资源之祸”为题,研究了资源丰裕城市在实现绿色经济增长过程中遭遇的“诅咒”现象。通过对“诅咒”的形成机制与传导途径的分析发现,这种现象是由于三个因素造成的,即资源丰裕城市易挤出科技研发投入和对外贸易,产业上刺激重化工业聚集,以及节能减排并未直接纳入政绩考核体系。因此,研究表明提高地方政府改善能源环境绩效的激励,可能是经济转型的内生动力,而且产业多样化和工业转型升级能够减轻资源优势对经济分工形成的锁定效应和路径依赖。
    大连理工大学宁亚东教授以“我国能源回弹效应的实证分析”为题,采用完全因素分解模型对我国1980—2014年的能源消费量和能源强度进行了分解,并计算了能源效率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从而测算出我国能源回弹效应。结果表明,我国能源回弹效应呈现部分回弹,即能源效率提高所具有的节能潜力有一部分被抵消,说明单纯依靠改进能源效率的节能政策只能解决部分问题,在制定节能目标和进行相应的政策选择时,需重视能源回弹效应的影响。
    新疆大学孙慧教授以“资源型产业集群与制造业产业集群转型升级最佳时机研判与发展路径研究”为题,将中国资源型产业集群和制造业产业集群作为研究对象纳入同一框架。采用2005—2014年省级面板数据,计算了资源型产业集群、传统制造业集群、高端制造业集群转型升级的最佳规模阈值,并识别出2014年三种类型产业集群亟待转型升级的省份分别有9个(多为资源富集经济欠发达地区)、17个(多为东中部地区)和1个(为东部地区省份)。
    香港城市大学张晓玲教授以“污染治理模式转变的长周期决策”为题,将东、中、西及东北部地区的社会发展差异和潜在的污染转移机制考虑在内,构建了多区域递推动态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并模拟了未来不同时期、多种环境治理投资情景对中国经济发展和主要污染物减排的长期影响。结果表明,为防止污染排放向西部欠发达地区转移,环境治理投资资金需按照人均等量增长方式在区域间合理配置。
    中国人民大学张蕾博士以“油价变动因素:政府之手与市场结构哪个管用”为题,对2009—2015年间16个典型城市的汽柴油实际批发价格与最高限价之间的偏离程度进行了研究。结论发现,市场竞争程度越强,汽柴油批发价格的偏离度越大,而且省级市场的结构对城市的价格偏离程度的影响明显。在此情况下,研究建议我国成品油价格在一定条件下选择合适区域逐步放开:一是油价偏低的时点,二是选择市场集中度低、收入水平较高和资源量较为丰富的省份。

    二、 政策规制与环境治理

    为了治理粗放增长方式所导致的环境污染问题,除了调整产业比重、提高技术效率与优化能源结构等宏观经济政策外,针对排放物与排放权的环境规制政策与措施也被纷纷提出并得以实施。因此,关于政策规制与环境治理方面的研究,也成为本届论坛的重要热点。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张翼飞教授以“排污权交易制度是否提升了地区的环境效率”为题,研究了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演变及其在各试点区域的实践现状,并提出排污权交易政策分别对环境治理效率与环境经济效率的影响机制和途径。同时该研究基于全国29个省市2003—2012年的面板数据,采用倍差匹配方法对排污权交易制度实施效果进行了量化评估,并提出了排污权交易制度优化的对策建议。
    南京大学刘梦迪博士以“环境规则是否影响生产力”为题,研究了纺织印染业排放规制对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研究发现更严格的污水排放标准降低了国内私营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但对国有或外商独资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几乎没有影响。进一步通过异质性分析显示,与大规模高生产率的企业相比,新的污水处理标准对小规模低生产率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负面影响更大。
    江苏大学龙兴乐教授以“中国农业环境效率的决定因素”为题,探讨了环境技术、环境规制等城市化等因素对中国农业环境效率的影响。研究发现,环境技术在东部地区具有较低的异质性,化肥使用等因素对环境效率产生负向影响。环境规制对中东部环境效率有负面影响。城市化对东部地区环境效率有正向影响。研究提出加强环境监管是保障中国农业环境效率提升的重要举措。
    福建农林大学李坤明教授以“人口因素、能源价格扭曲对中国环境污染的影响”为题,利用了2000—2015年中国省级面板数据,实证检验了人口因素和能源价格扭曲对中国环境污染的影响及其区域异质性与时变特征。结果表明,人口规模的增长、城镇化水平的提升、能源价格扭曲的加重都倾向于加剧环境污染,而人口老龄化则有利于环境污染的改善。同时,人口因素和能源价格扭曲对中国环境污染的影响机制具有明显的区域差异性和时变特征。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赵晓丽教授以“政治权力滥用与工业企业环境外部性治理绩效”为题,分别从微观和宏观两个层面分析了腐败、渎职、玩忽职守对工业企业污染排放的影响。结果显示,渎职所导致的政府效率低下是影响环境外部性治理绩效改进的最大障碍,而腐败会加重企业污染排放,影响途径是排污企业对政府官员实施贿赂而使其污染排放达到最大。相比之下,玩忽职守所导致的政府官员勤勉度降低也会增大企业污染排放。
    复旦大学石庆玲博士以“官员更替、合谋震慑与空气污染治理”为题,研究发现城市主要官员更替发生前后,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等受政企合谋因素影响较大的空气污染物,其浓度有明显的下降;而空气质量指数以及其他受政企合谋因素影响较小的空气污染物浓度则没有明显变化。进一步分析也显示,对于任期较长的市委书记,或反腐中落马的市委书记,其更替前后二氧化硫等空气污染物浓度的下降更加明显。此外,官员更替的震慑效应还会对同省其他城市产生溢出效应。

    三、 居民能源消费与城市环境质量

    快速城市化在推动居民生活质量提高的同时,也带了能源消费与城市环境等问题。因此,如何更好地认识城市变革中居民能源消费与城市环境质量的特殊性,成为了本届论坛的重点议题之一。中国人民大学魏楚教授以“我国农村生活用煤调查及污染物排放估算”为题,基于全国性的家庭能源消费调查数据,估计出民用散煤燃烧所产生的各类污染物排放量。并进一步分经济区域、气候区域和收入等级研究了燃煤污染物排放量的差异。结果表明,相对于其他污染物,二氧化硫的污染排放量较大;供暖方面,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农村家庭对燃煤的使用量呈现倒“U”型变化;烹饪方面,收入水平越高的家庭,对燃煤的使用量越低。
    厦门大学孙传旺教授以“城市交通基础设施投资与空气污染”为题,运用2000—2012年地级市的面板数据,对“城市道路投资-空气质量-居民效用”的理论模型进行实证检验。结果表明,现阶段城市道路投资有利于改善空气质量,且轨道交通投资对降低空气污染的效果更加明显。地方政府应该根据城市汽车保有量增长情况来设定合理的道路投资增长率,并加大轨道交通的投资力度,保证交通畅通的同时改善空气质量。
    中国人民大学谢伦裕教授以“我国城乡居民能源消费与城镇化”为题,对比了城镇家庭和农村家庭的用能总量、用能结构和用能支出,分析城镇化将对家庭能源使用行为带来的影响,并识别影响的作用机制。数据分析发现,影响城乡用能差异的主要的可观测因素在于家庭收入、家庭规模和受教育程度的城乡差异;城镇化导致的能源需求的增长将在较长时间内持续存在。
    北京大学郭巍博士以“空气污染对我国居民健康的影响”为题,利用实证方法检验了不同的大气污染物对特定居民群体健康的影响。研究发现,二氧化硫浓度显著增加了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对非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没有影响;空气污染对女性的影响稍大于男性,且负面影响主要体现在相对脆弱的婴幼儿和老年人群体。研究建议在测算经济成本、进行经济决策时,必须将健康方面的成本纳入考虑。
    中国人民大学晋晶博士以“再议南北供暖之争”为题,使用断点回归方法对集中供暖政策产生的影响进行了评估。结果发现,集中供暖显著增加了每个供暖季的能源消耗和能源支出。但同时也提高了有效供热面积,改善了供暖质量。同时,研究认为集中供暖方式在能效上存在优势,但也存在过度供暖问题,故而应当提高供暖服务的市场化程度,逐步推行集中供暖、分户调节、按用度缴费的管理模式。
    中国人民大学陈占明教授以“基于微观家庭数据的我国居民天然气价格弹性估计与应用研究”为题,对家庭层面居民天然气消费与天然气价格之间的关系展开分析。结论表明,在现阶段天然气对家庭居民属于缺乏弹性的能源产品,短期来看提升气价对居民天然气消费量的影响不大。同时,针对不同分位点的分析结果表明,低消费水平的居民受到能源价格变化的影响更弱。他们的研究还进一步对天然气阶梯价格方案进行优化分析并提出了改革建议。

    四、 绿色金融与能源金融

    发展绿色金融要求将环境外部性内部化,提高资源效率并减缓气候变化。近年来,绿色金融已经与传统的能源金融一起,成为研究能源与环境政策的热点议题。中国农业大学许骞教授以“碳试点市场差异、碳会计与企业价值”为题,从碳资产在不同交易时段和计量属性下的情况出发,详细分析了碳交易对企业现金流与企业价值的影响。进而,基于碳交易参与公司数据实证检验了不同碳交易试点中企业受到的碳交易价值估计难度和碳约束强度的差异及其对企业价值的影响,为企业参与碳市场以及国家相关政策制定提供参考。
    武汉大学魏立佳教授以“碳排放权市场的稳定机制”为题,比较分析了欧盟、北美、中国(广东)在无稳定机制条件下的碳排放权市场的运行情况。研究发现,宏观经济周期和企业的非理性交易会对碳市场的价格波动产生推波助澜的作用。面临碳配额价格的巨大波动,中国(广东)机制和北美机制相对于欧盟来说能够较好地维持市场的稳定性。同时,各类型的市场稳定机制对企业的影响也各不相同。
厦门大学谢瑞平教授以“中国原油期货保证金比例的实证研究”为题,基于胜利油田原油现货和布伦特原油期现货日频数据,以及布伦特原油期货高频数据,研究了拟推出的中国原油期货保证金比例的设置问题。结果发现,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将中国原油期货标准合约的最低保证金比例设定在5%是不够充分的,应设定在9%左右的水平并根据市场变化进行适当的动态调整,从而在最大程度上控制原油期货的交易风险且保证市场充分的流动性。
    南京财经大学蒋琰教授以“碳信息披露会提升企业价值吗”为题,以参与碳信息披露项目的企业为样本,关注了披露与不披露企业的价值相关性差异,披露质量的高低与企业价值的相关性。研究发现,相较于未披露,公开披露碳信息确实可以显著的增加企业市场价值。碳信息披露质量与企业价值显著正相关,但在披露企业中,相较于退出《京都议定书》签订的国家,未退出国企业的碳信息披露对企业价值的提升程度更高。
    陕西师范大学易兰教授以“中国碳市场成熟度综合评价”为题,对我国当前7个碳交易试点市场2013—2016年运行数据进行了分析。结果表明,7个试点市场的发育出现了较为明显的分层现象。深圳碳交易市场具有突出的市场化导向机制,其总体成熟度位居第一。处于第二层次的北京、湖北、上海和广东碳交易市场,它们的成熟度较为接近但特色各异。研究认为未来碳市场建设应从环境约束力、能力和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人才培养等方面着手。
    中南大学周志方教授以“碳风险、媒体关注度与债务融资成本”为题,采用2011—2015年我国A股高碳行业191家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实证检验了碳风险对债务融资成本的影响,并分析了媒体关注度的调节效应。结论表明,碳风险与债务融资成本之间呈“U”型关系,而媒体关注能够削弱碳风险与债务融资成本之间的“U”型关系。相比于低媒体关注度民营企业,高媒体关注度民营企业的债务融资成本对碳风险的敏感性更弱且容忍度更强。

    五、 低碳发展与可再生能源产业

    为应对气候变化、实现2030年碳排放达峰目标,我们需要注重能源与环境领域的政策创新与机制设计。因此,与此相关的低碳转型与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的议题,也是本届论坛的热点之一。浙江大学方恺教授以“中国省际碳排放权分配研究”为题,分解落实我国政府提出的2030年碳减排“自主行动目标”,从社会、经济、环境三重维度系统选取分配指标,构建省际碳排放权分配模型,并据此对31个省区2015—2030年的碳排放配额进行核算。研究表明,碳排放配额最多为广东、山东和北京,最少为西藏、新疆和青海。对比配额结果与现有碳排放规模发现,山西等9省区未来的碳排放空间呈现赤字,海南等16省区的碳排放空间呈现盈余,浙江等6省区则收支大致相抵。
    中国科学院大学莫建雷研究员以“我国2030年能源与气候政策目标综合评估及政策选择”为题,研究在三种碳减排目标下,即实现碳强度下降65%的目标、碳排放达峰目标以及非化石能源比例目标,需要采取的政策努力。结果表明,实现上述三种政策目标尤其是碳排放达峰目标的路径和成本因政策选择不同而具有显著差异,其中碳定价和非化石能源补贴的混合政策可以在保证实现上述目标的同时降低政策实施的经济成本。
    北京理工大学马晓微教授以“京津冀区域居民消费引致的碳排放空间效应研究”为题,对京津冀区域内三省市的地区内乘数效应、地区间溢出效应和地区间反馈效应进行了核算。结果表明,京津冀三省市的居民碳排放主要是为满足本地区居民消费的最终需求,且京津冀区域内地区间反馈效应在研究时期内表现出增加的态势。同时研究还发现,京津冀区域内存在较为明显的“碳转移”情况。
上海财经大学邵帅教授以“气候变化、城乡收入不平等与刑事犯罪”为题,研究了气候变化、城乡收入差距与刑事犯罪之间的关系。结果表明,1988—2012年间,气候条件对中国刑事犯罪具有显著影响,高温和过多降水的气候条件会显著增加犯罪。而城乡收入差距作为气候条件影响犯罪的中介效应是稳健的,高温和过多降水的气候条件会通过拉大城乡收入差距而促进犯罪。因此,增加环保投入能实现“一箭双雕”,扶持农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手段。
    暨南大学伍亚教授以“需求、贸易和技术进步对碳排放的影响”为题,分析比较了广东与中国其他典型省份碳排放效率的差异与原因。并基于广东1992—2010年投入产出表,采用加权夏普雷法,克服传统投入产出结构分解法的“路径依赖”问题,发掘二氧化碳排放背后的经济因素。研究量化分析了地区需求、对外贸易和产业升级等因素对省份低碳经济转型的影响机制,并对广东及其他地区发展低碳经济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清华大学蔡闻佳教授以“基于CGE模型的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就业影响评估”为题,建立了耦合详细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和考虑劳动力市场刚性的中国混合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并对我国大幅发展风能和太阳能发电技术所带来的直接、间接和引致就业影响进行了全方位的量化模拟。结果表明,发展风能和太阳能发电技术引致就业影响的大小是不容忽视的,在某些情况下甚至可能导致全社会出现就业净损失。因此,研究建议政策制定者不应该过于乐观地估计可再生发电技术所能创造的就业机会,而应该通过适当的税费政策设计,减少可再生电力补贴所导致的价格扭曲,进而减少可能的负面就业影响。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李金铠教授以“能源发展的新常态”为题,梳理了分布式能源发展的历史逻辑,并探讨了分布式能源的内涵。研究发现,装机规模的界定对于分布式能源的发展至关重要,中国分布式能源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主要发展问题在于战略定位不明确、定义不统一和应用领域较落后。研究认为,基于当前时代发生的深刻变革,分布式能源正在成为能源发展的新常态。
    江西农业大学滕玉华副教授以“农户清洁能源持续应用行为影响因素研究”为题,利用江西省695个农户调查数据,研究农户清洁能源持续应用行为的影响因素以及初次满意度的中介作用。研究表明,行为便利、清洁能源产品属性、农户感知的易用性和有用性不仅对其清洁能源持续应用行为有直接影响,而且还通过农户初次应用满意度对持续应用行为有间接影响。研究结论对促进农户持续应用清洁能源有积极的启示作用。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王震教授以“执行时间视角下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激励政策优化研究”为题,采用实物期权方法评价中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激励政策的实施效果,并以光伏发电项目为例进行实证分析。研究表明,现阶段中国光伏产业需要依赖国家政策的支持,但现行或曾实施的光伏激励政策存在超额激励现象。在一系列激励手段中,上网电价激励政策的效果最佳。
江苏大学孙华平教授以“长三角交通运输业低碳转型”为题,采用1995—2014年长三角地区三省一市数据,对影响交通运输业碳排放的因素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表明,地区人口、民用车保有量以及运输周转量等因素与交通运输业碳排放呈正相关关系,而能源建设和交通行业员工是导致交通运输业碳排放下降的两个重要变量。进一步,基于中国区域协作低碳交通的实证结果,该研究提出了在长三角地区引导低碳交通的优化机制与转型战略。
    5月21日上午分组专题研讨结束后,举行了本届论坛的闭幕式。郑新业教授在闭幕式上提出,中国能源消费总量与增量占世界的比重决定了未来中国能源与环境问题的重要性与复杂性,因此能源与环境经济学科具有广阔的研究前景,本论坛旨在为全国经济学者搭建一个讨论能源与环境经济领域重要问题的学术平台,期待越来越多的学者共同推动该学科领域的发展,倡导贴近中国实际的基础理论和对策应用研究。

  • 主管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     主办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 经济研究杂志社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 不得转载     京ICP备10211437号
  • 本网所登载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 不代表本网观点或意见 常年法律顾问:陆康(重光律师事务所)
  • 国际标准刊号 ISSN 0577-9154      国内统一刊号 CN11-1081/F       国内邮发代号 2-251        国外代号 M16
  •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月坛北小街2号   100836
  • 电话/传真:010-68034153
  • 本刊微信公众号:erj_weixin